暑假結束前至今
媽媽每回開車出門
總是能看到警察開單
不曉得是違規人數劇增
還是財政窘困
警察伯伯需要另闢財源
老媽子這種惡人沒膽
看到警察就腳軟
雖然至今僥倖沒被攔過
但想像如果遇到
應該沒有第二句話就乖乖交出駕照領單吧
不過
友人曾經遇到警察捉她“停車再開“(stop)停不夠久
正要開單時
她大膽問到:“請問警察大人,可否請你指出,交通規則裡哪一條說明得停多久才能再開?“
警察:......(縮了),是沒有這一條啦!不過你停不夠久,下次要注意“
當場“省“下一張罰單的錢
或許交通條例裡有明載
只是警察伯伯沒有預期會有人提出問題
一時心恾 才手軟沒開單吧!
在美國
媽媽覺得什麼都要敢講(但口氣要有禮)
才能得到尊重
就算是錯的 也可能會得到輕一點的刑罰
所以 be tough!!
不要讓該有的權益犧牲掉喔!
1 則留言:
我上次超速 但乖乖認錯 警察就只開了個駕照地址未變更的單子給我 還跟我說 這一張比較便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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